全校退休教职工: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政策,现将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调整人员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26号),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并同步调整住房租金补贴和住房增量补贴。
三、具体工作安排
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增加部分将于2017年7月底前发放。
2017年8月起退休人员退休金按调整后标准发放。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2017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此次不参加调整;
2. 退休的合同制工人的基本养老金由青岛市社保进行调整,调整完毕后学校再对住房租金补贴和住房增量补贴进行调整;
3. 调整标准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请老同志相互转告!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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