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洋大学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办法(试行)》(海大字〔2015〕29号)精神,现将收取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范围:
1.不享受一、二类医疗待遇的退休教职工;
2.2019年1月1日之后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申请人请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中国海洋大学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金申请核算表》(可在离退休工作处网站下载或到离退休工作处现场填写);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经办机构出具的《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或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医保结算时已享受青岛市城镇大病医疗救助或民政对象救助的,应提供《青岛市城镇医疗保险救助结算单》或《青岛市民政救助对象结算单》或复印件一份。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2日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星期五下午除外)
2.地点:鱼山校区老同志阅览室、浮山校区老同志活动室
3.咨询电话:82032201 82032930
说明:核算完毕后,医疗补助金将于2019年9月打入工资卡账户,请注意查收。
请相互转告。
附件
中国海洋大学退休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审核表.docx
离退休工作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