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离退休教职工: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启动2017年度教职工“爱心基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全体离退休教职工
二、申请条件:
见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
三、申请材料:
1.属于第四章第十一条中第(一)项的申请人,请准备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见附件2)的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属于第四章第十一条中第(二)项的申请人,请准备本年度历次住院的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明细汇总表》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属于第四章第十一条中第(三)项的申请人,请准备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及地点:
符合申请条件的离退休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上述申请材料,在鱼山校区和浮山校区分别提交:(可委托办理)
11月22日工作时间,鱼山校区离退休工作处党员活动室;
11月23日工作时间,浮山校区老同志活动室。
五、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咨询电话:
82032727(崔老师) 82032930(商老师)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重大疾病名称.docx
离退休工作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