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选派退休教师赴新疆有关高校、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支教的通知
发布人:姜斌发布时间:2025-12-16 浏览次数:10

各位退休教师:

近日,根据教育部、学校工作安排,学校支持退休教师赴新疆有关高校、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支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银龄教师需求信息

新疆有关高校:详见附件1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详见附件2

二、   资格条件、服务时间、承担职责

          1.资格条件:申请参与计划的教师年龄一般在70()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服务时间。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

          3.承担职责。银龄教师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受援高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需求,指导青年教师,开展传帮带,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通过课程教学(含教学督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学术讲座等指导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科研活动,推动受援学校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和管理水平。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具体工作量由受援高校与银龄教师商定。

三、经费补助

          1. 长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按月发放。

          2. 短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月,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月。

          3. 我校为支教银龄教师发放每年2万元补助。

四、工作时间安排

1.申报新疆有关高校的,请自行与各校联系;

2.申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的,请于1221日前填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支教教师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jiangbin@ouc.edu.cn

咨询电话:18661877818 姜斌

 

离退休(党委)工作处

20251216



附件1.新疆有关高校银龄教师需求信息.docx

附件2.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银龄教师需求信息.docx

附件3.高校银龄教师支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