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6年度教职工“爱心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5丨浏览次数:182

 

全体离退休教职工: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工字〔2020〕1 号)的规定和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度教职工“爱心基金”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全体离退休教职工。

二、申请条件

(一)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例如恶性肿瘤等。

(二)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全额自费部分每年累计超过50,000元(依据医保专门机构界定,不包括非抢救用白蛋白等血液制品、康复性器具、科研性临床验证性诊疗项目、保健品、出诊费、中药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生活用品费等)。

(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如火灾、自然灾害、人身伤害等)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三、申请材料

1.原则上须由离退休教职工本人申报,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工会会员爱心基金救助申请表(离退休)》(详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供有关凭证(结算单等凭证的时限为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因特殊情况无法个人申报的可委托亲属办理。

2.属于申请条件第(一)项的,请准备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的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的原件。

3.属于申请条件第(二)项的,请准备本年度(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历次住院的《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的原件。

4.属于申请条件第(三)项的,请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四、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截至时间:11月3日15:00前

2.地点:鱼山校区离退休工作处201房间

3.材料要求: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82032929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工会会员爱心基金救助申请表(离退休).docx

离退休(党委)工作处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