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政策法规
 
 
 
 
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 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并实施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 理制度,协调各二级单位离退休工作。

(二)加强离退休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意识形态工作。 组织引导离退休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护”。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尊重离退休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 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离退休党建工作。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 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合理设置离退休党支部,选 优配强党支部负责人,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加强党 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 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中的作用。教育引导 离退休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本色,坚持理论学习,参加 组织生活,传承红色基因,支持学校发展。

(四)坚持“亲情化、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原则,做好离休 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在电话随访、定期走访、送福利到家、紧急 救助和精神慰籍等方面,为离休干部尽心尽力服务。

(五)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综合利用政府公共服务、社 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构建与社会各方优势互补、 资源共享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特困帮扶机制,助力老龄化社会 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六)密切联系离退休教职工,畅通征求意见建议渠道,及 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建立信 息反馈机制。

(七)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为、国家和学校需要与本人志 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和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 服务及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八)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 源共建共享,组织就近参观学习,加强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建 设,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群众团体的服务管理工作。

(九)会同离退休教职工原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节日慰问、 生日慰问、患病住院慰问等工作。做好异地居住离退休教职工的 管理和待遇落实,适时看望慰问异地高龄离退休教职工。协调有 关部门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健康体检,办理离退休教职工各类医疗 补助。

(十)负责离退休工作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合理安排福 利品采购和发放工作,指导二级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的使用。

(十一)负责离退休教职工信息的采集、管理和统计上报工 作。

(十二)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来信来访等接待工作。协助组织 部门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出国(境)的审查工作。

(十三)负责离退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建设,增 强大局意识,拓宽工作视野,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十四)配合去世离退休教职工家属,协调生前所在单位妥 善处理好逝者的丧葬事宜。

(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离退休工作任务